問題詳情
2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監察委員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監察院設監察委員 19 人,並以其中 1 人為院長、1 人為副院長
(B)監察委員任期 4 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監察院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 3 人以上之提議
(D)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881
統計:A(440),B(373),C(259),D(4535),E(0)
用户評論
【用戶】wanda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7A、監察院設監委29人,並以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B、監察委員任期為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C、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委2人以上提議,9人以上之審查決定,始得提出。
【用戶】Rita Hua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順帶一提:各級民意代表及總統、副總統,均不得為監察權(彈劾及糾舉)行使對象。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由立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