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21.我國對集會遊行之限制方法採:
(A)預防制
(B)追懲制
(C)預防與追懲制
(D)申請與報告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28954
統計:A(60),B(26),C(160),D(127),E(0)

用户評論

【用戶】panryo0929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答案明顯不是D,不論是許可制還是報備制,都屬於預防制的範疇。再著,我國對於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但書所列各款情形與第二項所述之室內集會,係採事後追懲制。故答案應改為C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用戶】Jerry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從限制自由權利制度光譜以觀,由寬至嚴可粗分為事後追究之追懲制與事前抑制的預防制兩種。若以集會遊行舉辦有關之申報事宜為例,追懲制是指事前不必申請亦無須報備,但活動中有違法情形,得為下令、禁止、解散或懲罰,此制大都僅適用於室內集會或緊急性與偶發性集會。預防制下,集會遊行之發起人則須事先告知主管機關活動之梗概,以便其踐行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的「國家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