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外國技藝表演業於 8 月 10 日至 8 月30 日期間在台北市演出,其於 9 月 10 日離境,則應於下列那一日期前報繳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A)9 月 1 日
(B)9 月 5 日
(C)9 月 10 日
(D)9 月 14 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1053
統計:A(3),B(1),C(70),D(2),E(0)

用户評論

【用戶】Lilian Le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7條:外國技藝表演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演出之營業稅,應依第三十五條規定,向演出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繳。但在同地演出期間不超過三十日者,應於演出結束後十五日內報繳。外國技藝表演業,須在前項應行報繳營業稅之期限屆滿前離境者,其營業稅,應於離境前報繳之。

【用戶】Lilian Le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7條:外國技藝表演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演出之營業稅,應依第三十五條規定,向演出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繳。但在同地演出期間不超過三十日者,應於演出結束後十五日內報繳。外國技藝表演業,須在前項應行報繳營業稅之期限屆滿前離境者,其營業稅,應於離境前報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