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依現行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①捐贈政府之貨物②自用乘人小汽車 ③交際應酬用之貨物 ④酬勞員工之貨物
(A)①②
(B)①②③
(C)③④
(D) 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1472
統計:A(6),B(12),C(17),D(56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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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五、自用乘人小汽車。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