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訴願人不服原處分機關命其工廠停工之行政處分,提起訴願。受理機關認為訴願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A)撤銷原處分
(B)命原處分機關撤銷原處分
(C)訴願不受理
(D)駁回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9855
統計:A(1052),B(450),C(19),D(25),E(0)

用户評論

【用戶】Xie Xie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81條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 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 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 前項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指定 相當期間命其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