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向乙購買一組量產之沙發,雙方約定由乙運送至甲處,未料乙於約定時間到達時,甲因故外出遲未返家,乙無奈只得將沙發原封不動載回,途中卻遭酒駕之丙開車擦撞,致乙車翻覆沙發全毀。已知乙於此次事故並無重大過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再向乙請求給付另一套沙發
(B)甲仍須向乙支付沙發價金
(C)甲得解除契約
(D)甲乙契約關係消滅,乙自行承擔沙發滅失之損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8965
統計:A(40),B(132),C(18),D(7),E(0)

用户評論

小許(106台鐵機械佐已上】評論

這答案有問題吧?看起來像C

Ken Chang】評論

民事處理以恢復原狀為主, 金錢賠償為例外, 全毀已經無法恢復原貌,只能以價金支付 ;契約是甲.乙兩造簽訂, 須由乙方負責,但日後 乙方可向丙方請求賠償.

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評論

受領遲延 具有因果關係可歸責於債權人事由 依S267 得請求對待給付故仍需支付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