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甲因居留簽證延期申請遭駁回,雖已經提起訴願,惟提起訴願案 2 個月後尚未決定前已收到某市政府警察局限期離境之命令,惟其仍有繼續居留照顧幼小子女之必要,其依法得提起何種救濟?
(A)課予義務之訴
(B)確認之訴
(C)停止離境處分之執行
(D)一般給付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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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犀牛】評論

行政訴訟法之暫時權利保護:1. §116 停止執行:適用負擔處分之撤銷、確認處分無效之訴2. &sect.....看完整詳解

lynn】評論

如果可以提起訴願,就不會是確認之訴跟一般給付之訴,所以(B)確認之訴跟(D)一般給付之訴都可以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