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已上榜)】評論
———————————————————————#25審計法第六十五條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左列事項:一 業務、財務、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及其有關法令。——————(A)二 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三 財產運用有效程度及現金、財物之盤查。四 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五 以上各款應行改進事項。審計法第六十六條審計機關辦理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審計事務,除依前條有關規定辦理外,並應注意左列事項:一 資產、負債及損益計算之翔實。二 資金之來源及運用。三 重大建設事業之興建效能。————(B)四 各項成本、費用及營業收支增減之原因。五 營業盛衰之趨勢。—————(D)六 財務狀況及經營效能。(C)是審計法第六十八條,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應注意事項之一,故本選項錯誤
【萬能的623】評論
➡️看法條內容:66條是包括6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