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於111年買房地一筆,其中土地公告現值為120萬元,房屋現值80萬元,請問甲應繳多少契稅?
(A)免徵
(B)32,000元
(C)48,000元
(D)120,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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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邦加爾迪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依據《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民國67年臺灣地區全面實施平均地權,全面規定地價並開徵土地增值稅,自此大部分土地移轉已無須申報繳納契稅,僅對房屋移轉課徵契稅,合先敘明。依據上開說明本題計算如下:80萬 x 6%(買賣契稅稅率) = 48,000元

【用戶】邦加爾迪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依據《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民國67年臺灣地區全面實施平均地權,全面規定地價並開徵土地增值稅,自此大部分土地移轉已無須申報繳納契稅,僅對房屋移轉課徵契稅,合先敘明。依據上開說明本題計算如下:80萬 x 6%(買賣契稅稅率) = 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