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稅法有關欠稅限制出境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對欠稅案件未提行政救濟者,其已確定之欠繳稅款與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 150 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會被限制出境
(B)因欠稅被限制出境之期間,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之日起,不得逾 5 年
(C)欠稅之公司組織已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欠稅及罰鍰者得解除限制出境
(D)稅捐稽徵機關未執行限制財產移轉或假扣押者,不得限制出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4615
統計:A(89),B(3),C(16),D(13),E(0)

用户評論

寶兒(活出自己的精彩)】評論

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300萬元以上

Sara Fen】評論

第24條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其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或註銷之登記。前項欠繳應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但納稅義務人已提供相當財產擔保者,不在此限。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