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關於家事事件程序,下列何者正確?
(A)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應逕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
(B)家事事件之處理程序,以不公開法庭行之為原則
(C)未成年人表達意見時,法官應指派家事調查官陪同在場,並應提供友善環境、採取適當及必要安全措施
(D)法院為保護有程序能力人之利益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敦促律師公會協助,促請代為選任程序監理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6667
統計:A(3),B(34),C(16),D(1),E(0)

用户評論

marcus】評論

其實D選項沒這麼複雜啦 ,在此家事法第15條就只是規定  法院認為有為保護有程序能力人之利益,而認有必要時 "得 " 依職權或依聲請  找第16條所規範的適當人員來當程序監理人而D選項寫的是法院為保護有程序能力人之利益認有必要時(這段沒問題),應依職權敦促律師公會協助,促請代為選任程序監理人 ==光是他寫"應依職權"就有挑毛病的空間了

littleya0616】評論

(A)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應逕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家事事件法第6條第一項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有管轄之合意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但法院為統合處理事件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者,得裁定自行處理。(B)家事事件之處理程序,以不公開法庭行之為原則 家事事件法第9條家事事件之處理程序,以不公開法庭行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審判長或法官應許旁聽:    一、經當事人合意,並無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    二、經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聲請。    三、法律別有規定。審判長或法官認為適當時,得許就事件無妨礙之人旁聽。(C)未...

snoopy75smb】評論

(A)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應逕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X;亦得裁定自行處理)(B)家事事件之處理程序,以不公開法庭行之為原則(O)(C)未成年人表達意見時,法官應指派家事調查官陪同在場,並應提供友善環境、採取適當及必要安全措施(X;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D)法院為保護有程序能力人之利益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敦促律師公會協助,促請代為選任程序監理人(X;得依職權)家事事件法 第 6 條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有管轄之合意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但法院為統合處理事件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者,得裁定自行處理。法院受理有管轄權之事件,為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