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因其言論內容之性質、表現言論之方式、時間、地點等情形,予以不同程度之保障。下列言論相較之下,何者應受較嚴格之管制?
(A)政治性言論
(B)學術性言論
(C)宗教性言論
(D)商業性言論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0753
統計:A(76),B(10),C(3),D(283),E(0)

用户評論

Bear-Jun】評論

釋字414號藥物廣告係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乃為獲得財產而從事之經濟活動,並具商業上意見表達之性質,應受憲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一條之保障。言論自由,在於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包括政治、學術、宗教及商業言論等,並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其中非關公意形成、真理發現或信仰表達之商業言論,尚不能與其他言論自由之保障等量齊觀。藥物廣告之商業言論,因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自應受較嚴格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