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ara Fe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 由於土地與房屋性質不同,依財產稅歸宿的傳統觀點(traditional view),地價稅與房屋稅之稅率應如何?(A)地價稅稅率應小於房屋稅稅率 (B)二者稅率相同(C)地價稅稅率應高於房屋稅稅

【評論內容】

傳統觀點認為財產稅是貨物稅。因為土地的供給彈性為零,故土地稅具累進性,稅負由地主負擔;房屋的供給彈性較大具累退性,稅負會轉嫁。所以  (C)地價稅稅率應高於房屋稅稅率

【評論主題】17 關於卡多爾(N. Kaldor)提倡之支出稅,與一般消費稅之課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皆依個別物品或勞務之消費行為課稅 (B)皆難以轉嫁(C)皆採比例稅率課稅 (D)最終稅負均由家計單位負擔

【評論內容】

(A)支出稅又稱個人消費稅,是對於納稅人在每年或一定期間內申報其個人消費總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稅。

(B)支出稅為直接稅難以轉嫁,一般消費稅為間接稅易轉嫁。

(C)支出稅採累進稅率,一般消費稅採比例稅率。

【評論主題】7 有關一國課稅主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多數國家皆採屬人主義、屬地主義互補的方式行使課稅權(B)在屬人主義下,雖不具該國國籍之人民,仍有向該國繳納所得稅的可能(C)在屬地主義下,具有該國國

【評論內容】

(B)在屬人主義下,雖不具該國國籍之人民,仍有向該國繳納所得稅的可能 

請問不具該國國籍,在屬人主義之下仍有可能向該國繳納所得稅嗎?請舉例...

【評論主題】10 稅法有關欠稅限制出境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納稅義務人對欠稅案件未提行政救濟者,其已確定之欠繳稅款與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 150 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會被限制

【評論內容】

第24條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其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或註銷之登記。

前項欠繳應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但納稅義務人已提供相當財產擔保者,不在此限。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

【評論主題】9 甲已於 106 年 5 月 30 日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其核課期間至何時截止?(A)111 年 12 月 31 日 (B)111 年 5 月 29 日 (C)111 年 5 月 30 日 (D)1

【評論內容】

民法第121條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評論主題】8 依現行房地合一稅規定,凡是在民國 105 年以後出售房地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均不再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奢侈稅,只課徵所得稅(B)所出售之房地係民國 105 年元旦以後取得者,不論持有期間多久,

【評論內容】

第4-4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交易所得應依第十四條之四至第十四條之八及第二十四條之五規定課徵所得稅:一、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二、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個人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其交易視同前項之房屋交易。第一項規定之土地,不適用第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款規定;同項所定房屋之範圍,不包括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之農舍。

【評論主題】12 乙公司於 X3 年 12 月 31 日發行面額$100,000,5 年期公司債。發行價格為$92,280,付息日為每年的 6/30及 12/31。若 X4 年 6 月 30 日支付$4,000

【評論內容】

92,894-92,280=614.....攤銷數

4,000+614=4,614.....利息費用

92,280*r*6/12=4,614

r=10%.......有效利率

分錄

利息費用              $4,614        應付公司債折價           $614

        現金                             4,000

r票=8% < 10%=r市 折價發行

【評論主題】13 某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發行 5 年期,面額$50,000 之分期償還公司債。該公司自 X2 年起於每年 1 月 1日清償本金$10,000,則於 X3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負

【評論內容】

X2年1月1號起清償

因此x2 1/1,x3 1/1共清償了20,000

而在x3年底,x4 1/1即將付10,000也就是列入流動負債的長期應付公司債,

其餘為x5,x6,超過一年之長期應付公司債,共20,000

因此答案為D

【評論主題】40 亞當斯密(Adam Smith)所主張的租稅課徵原則當中,平等原則所強調的是考量:(A)受益程度的比例課稅原則 (B)納稅能力的累進課稅原則(C)納稅能力的比例課稅原則 (D)絕對公平的定額課稅

【評論內容】

人民依個人之能力來納稅,個人應依照在國家保護下所獲得利益之多寡,「比例納稅」(受益原則的公平概念)。並且全國人民都必須納稅,並無特殊身份之免稅。

【評論主題】40 亞當斯密(Adam Smith)所主張的租稅課徵原則當中,平等原則所強調的是考量:(A)受益程度的比例課稅原則 (B)納稅能力的累進課稅原則(C)納稅能力的比例課稅原則 (D)絕對公平的定額課稅

【評論內容】

古典學派說:先對地租課稅,若對地租課稅不能充裕國庫收入時,則再課徵人頭稅與消費稅作為補充.

【評論主題】22 由於土地與房屋性質不同,依財產稅歸宿的傳統觀點(traditional view),地價稅與房屋稅之稅率應如何?(A)地價稅稅率應小於房屋稅稅率 (B)二者稅率相同(C)地價稅稅率應高於房屋稅稅

【評論內容】

傳統觀點認為財產稅是貨物稅。因為土地的供給彈性為零,故土地稅具累進性,稅負由地主負擔;房屋的供給彈性較大具累退性,稅負會轉嫁。所以  (C)地價稅稅率應高於房屋稅稅率

【評論主題】17 關於卡多爾(N. Kaldor)提倡之支出稅,與一般消費稅之課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皆依個別物品或勞務之消費行為課稅 (B)皆難以轉嫁(C)皆採比例稅率課稅 (D)最終稅負均由家計單位負擔

【評論內容】

(A)支出稅又稱個人消費稅,是對於納稅人在每年或一定期間內申報其個人消費總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課稅。

(B)支出稅為直接稅難以轉嫁,一般消費稅為間接稅易轉嫁。

(C)支出稅採累進稅率,一般消費稅採比例稅率。

【評論主題】7 有關一國課稅主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多數國家皆採屬人主義、屬地主義互補的方式行使課稅權(B)在屬人主義下,雖不具該國國籍之人民,仍有向該國繳納所得稅的可能(C)在屬地主義下,具有該國國

【評論內容】

(B)在屬人主義下,雖不具該國國籍之人民,仍有向該國繳納所得稅的可能 

請問不具該國國籍,在屬人主義之下仍有可能向該國繳納所得稅嗎?請舉例...

【評論主題】10 稅法有關欠稅限制出境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納稅義務人對欠稅案件未提行政救濟者,其已確定之欠繳稅款與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 150 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會被限制

【評論內容】

第24條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其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或註銷之登記。

前項欠繳應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但納稅義務人已提供相當財產擔保者,不在此限。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

【評論主題】9 甲已於 106 年 5 月 30 日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其核課期間至何時截止?(A)111 年 12 月 31 日 (B)111 年 5 月 29 日 (C)111 年 5 月 30 日 (D)1

【評論內容】

民法第121條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評論主題】8 依現行房地合一稅規定,凡是在民國 105 年以後出售房地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均不再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奢侈稅,只課徵所得稅(B)所出售之房地係民國 105 年元旦以後取得者,不論持有期間多久,

【評論內容】

第4-4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交易所得應依第十四條之四至第十四條之八及第二十四條之五規定課徵所得稅:一、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二、交易之房屋、土地係於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個人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其交易視同前項之房屋交易。第一項規定之土地,不適用第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款規定;同項所定房屋之範圍,不包括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之農舍。

【評論主題】14 依現行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下列何者得列為費用或損失?(A)補繳暫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 (B)資本之利息(C)購買土地、房屋所繳之契稅、印花稅 (D)營業上設備之修理支出所增加之價值非2 年內耗竭者

【評論內容】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常接獲營利事業詢問自動補報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是否可列報利息支出。

該局說明,現行稅法有關加計利息之規定,屬使用金錢成本之對價,應屬營利事業負擔之成本費用,得以費用列支 ,爰於106年1月3日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7款規定:「依所得稅法第68條規定補繳暫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及依同法第100條之2規定,因結算申報所列報之各項成本、費用或損失超限經核定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38條規定行政救濟程序確定應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及依同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漏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各種稅法規定加計之滯納利息,得以費用列支。」

【評論主題】6 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貨物稅之課徵時點?(A)產製貨物者,於出廠時課徵 (B)委託代製貨物者,於代製完成時課徵(C)進口貨物者,於進口時課徵 (D)法院拍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者,於拍賣時

【評論內容】

第二條

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及課徵時點如下:一、產製貨物者,為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二、委託代製貨物者,為受託之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三、進口貨物者,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於進口時課徵。四、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者,為拍定人、買受人或承受人,於拍賣或變賣時課徵。五、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於轉讓或移作他用時課徵。但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納稅義務人為貨物持有人。前項第二款委託代製之貨物,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評論主題】12 關於買受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若契約未另有訂定,買受人僅得主張減少價金,不得解除契約(B)買賣之物如僅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若契約未另

【評論內容】

(D)12 契約成立時之特定物買賣,出賣人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者,買受人不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請求減少價金 (B)解除買賣契約 (C)損害賠償 (D)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民法§364:「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只有種類之債,才有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的問題這題是「特定物買賣」,故標的物已特定,所以東西就是獨一無二,無法在生出同樣的東西來。

【評論主題】13 某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發行 5 年期,面額$50,000 之分期償還公司債。該公司自 X2 年起於每年 1 月 1日清償本金$10,000,則於 X3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負

【評論內容】

X2年1月1號起清償

因此x2 1/1,x3 1/1共清償了20,000

而在x3年底,x4 1/1即將付10,000也就是列入流動負債的長期應付公司債,

其餘為x5,x6,超過一年之長期應付公司債,共20,000

因此答案為D

【評論主題】12 乙公司於 X3 年 12 月 31 日發行面額$100,000,5 年期公司債。發行價格為$92,280,付息日為每年的 6/30及 12/31。若 X4 年 6 月 30 日支付$4,000

【評論內容】

92,894-92,280=614.....攤銷數

4,000+614=4,614.....利息費用

92,280*r*6/12=4,614

r=10%.......有效利率

分錄

利息費用              $4,614        應付公司債折價           $614

        現金                             4,000

r票=8% < 10%=r市 折價發行

【評論主題】40 亞當斯密(Adam Smith)所主張的租稅課徵原則當中,平等原則所強調的是考量:(A)受益程度的比例課稅原則 (B)納稅能力的累進課稅原則(C)納稅能力的比例課稅原則 (D)絕對公平的定額課稅

【評論內容】

人民依個人之能力來納稅,個人應依照在國家保護下所獲得利益之多寡,「比例納稅」(受益原則的公平概念)。並且全國人民都必須納稅,並無特殊身份之免稅。

【評論主題】40 亞當斯密(Adam Smith)所主張的租稅課徵原則當中,平等原則所強調的是考量:(A)受益程度的比例課稅原則 (B)納稅能力的累進課稅原則(C)納稅能力的比例課稅原則 (D)絕對公平的定額課稅

【評論內容】

古典學派說:先對地租課稅,若對地租課稅不能充裕國庫收入時,則再課徵人頭稅與消費稅作為補充.

【評論主題】21 「公共財有因地制宜性質者,由地方政府提供」,此一說法在地方財政理論上,稱為下列何者?(A)政治聯邦主義 (B)財政競爭理論 (C)用腳投票理論 (D)完全對應理論

【評論內容】

財政聯邦主義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財政分權,就是給與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收權力和支出責任範圍,並允許地方政府自主決定其預算支出規模與結構,其精髓在於使地方政府擁有合適與合意的(財政)自主權進行決策。”概言之,財政聯邦主義乃是一種關於財政分權的理論學說,它本來源自財政學者對於聯邦制國家財政分權體制的分析,後來也被廣泛應用於對於各種國家制度下財政體制的分析,特別是被應用於福利國家改革與發展中國家的財政體制改革等問題的探討

【評論主題】2.某氣體 10 個分子之質量為 320 amu,則:【題組】(1)此氣體之分子量為【③】。

【評論內容】

梅哲勒( A. H. Meltzer )及理查( S. F. Richard )於1981年透過中位數所得者理論,強調所得重分配是造成政府支出彭兆的主因。若平均所得高於中位數所得,且平均所得與中位數所得差異愈大,政客為求選舉獲勝,可能敦促政府擴大所得重分配(增加社會福利支出),導致政府支出增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