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n Yang】評論
八十三年原「師範教育法」修正後改名為「師資培育法」。新法師資培育由計畫式培育改為儲備式培育,由一元化轉為多元化,培育機構由原師範校院擴大為各大學校院經實核准可以開設教育學程及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共同參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師資的培育。學生由全公費式改為以自費為主,公費及助學為輔之培育方式,自費生不再分發。nn(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全球資訊網)
【今年必上】評論
林老師是一位資深教師,且為公費生,採舊制: 計畫制新制為儲備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