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章魚燒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4條(會員資格) 凡在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合於下列各款之一之受益人,均為會員: (A)一、公有耕地之管理機關或使用機關之代表人。 (B)二、私有耕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 (D)三、公有或私有耕地之承租人或永佃權人。 四、其他受益人。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權利人,如為法人時,由其主管人員或代表人為會員。 若欲成為水利會事業區域內會員,首先要有農地的1.所有權或2.承租或農地特有的農育權(及永佃權)只有通行權力的地役權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