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非住家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多少?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六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5734
統計:A(87),B(25),C(97),D(876),E(0)

用户評論

【用戶】books8077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房屋稅條例第5條: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下列稅率課徵之:一、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  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  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  訂定差別稅率。二、非住家用房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  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供人民  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  不得超過百分之二點五。三、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  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  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前項第一款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認定標準,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