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學前曾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之幼兒進入國小後若未報到,應由誰負責追蹤?
(A)國小
(B)幼托園所
(C)個案管理中心
(D)鄉鎮區公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4343
統計:A(412),B(2284),C(344),D(3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早期療育服務流程、幼兒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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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Han Wu】評論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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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民國 9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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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發布/函頒日期:民國 89 年 11 月 30 日廢止/停止適用日期:民國 101 年 09 月 12 日發文字號:臺特教字第1010163270C號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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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 ( 民國 101 年 11 月 16 日 修正 )六、各級學校於開學二周後,對已安置至本校而尚未報到之學生,各校應造冊  通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社政單位及原學校,原學校應協調社政單位  相互配合追蹤輔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