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魚】評論
民訴§508 I:「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張峻瑋】評論
民訴§508 I:「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民訴§512:「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劉品君】評論
公示催告程序者,謂法院依當事人之聲請,以公示方法催告不明之利害關係人,於一定期間內,申報權利,如不申報,使生失權效果之程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