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霽頡】評論
第 12 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一、校務發展計畫。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校長交議事項。
【陳文】評論
學校課程發展計畫---課發會
【李小旻】評論
◎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功能與任務:(一)規劃全校之課程方案與課程,內容包括:1.規劃全校各年級之課程目標與結構。2.各年級基本教學節數中各學領域之結構與每週上課節數3.各年級基本教學節數中選修課程的內容與節數。4.各年級每週每天之作息結構及每週上課半日與全日之天數。5.彈性教學節數中,學校行事節數中,學校行事節數與班級彈性教學節數之比例。6.學校行事節數活動之活動內容、時程(週次、日期或時段)、時數等。7.本校教師之課程發展會議時間(包括全校共同時間與各課程發展小組之課程發展時間)。(二)規劃七大學習領域一至六年級的縱向課程計畫,內容包括:1. 各學習領域每年級之課程內容與重點發展方向。2. 各學習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