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民法第40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自己之財產無償讓與他方,他方允受,然於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何作為?
(A)不可撤銷其贈與
(B)得撤銷其贈與
(C)其一部已移轉者,仍得撤銷已移轉部分
(D)得要求他方付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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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408條(贈與之任意撤銷及其例外)﹝1﹞...

【用戶】加油瑄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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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依民法第40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

【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40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自己之財產無償讓與他方,他方允受,然於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何作為?

【用戶】陳ㄚ青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408 條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用戶】Z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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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加油瑄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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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依民法第40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

【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40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自己之財產無償讓與他方,他方允受,然於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何作為?

【用戶】陳ㄚ青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408 條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