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鼻】評論
已修法,
【guava1555】評論
第 51 條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derek801204】評論
關於消費訴訟:(A)因企業經營者之過失所致之損害而提起消費訴訟者,消費者得請求1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B)消費訴訟,得由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管轄 (C)消費者保護團體得以自己名義提起消費訴訟 (D)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名義提起不作為訴訟時,得免繳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