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下列有關處方箋的敘述,何者正確?
(A)必須到醫院拿藥。
(B)必須支付藥品部分負擔。
(C)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使用十二個月。
(D)可到住家附近健保藥局拿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0323
統計:A(3),B(7),C(8),D(98),E(0)

用户評論

黃郁樽】評論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使用期限,是以該處方箋的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日,一般是分3次領藥,每次可拿28~30天份。

Ming Jin】評論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到您原來看診的診所或醫院,或者是健保署特約藥局拿藥。如所在地無特約藥局,又無法至原來看診的診所或醫院拿藥時,也可以到當地其他特約醫院或是衛生所拿藥。

Mei Yu Lu】評論

2.可免除藥品部分負擔者:(1)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28天以上)者【衛生署公告之慢性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等100種,本局全球資訊網查詢路徑:一般民眾/健保醫療服務/慢性病連續方箋】。(2)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3)接受全民健保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所規定之「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