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60】評論
不販賣~大家一起努力! 憲法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B)、各部會首長(D)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C)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A) 審計部為審計部部長(監察院人員)...
【ops】評論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58條、《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2條,行政院會議的成員為: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各部會首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審計部是中華民國有關政府審計業務的最高中央主管機關,是隸屬於監察院的中央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