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5.下列何種契約,原則上當事人一方死亡即消滅? 
(A)人事保證契約,保證人死亡時 
(B)承攬契約,承攬人死亡時 
(C)贈與契約,受贈人死亡時 
(D)普通保證契約,債權人死亡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9685
統計:A(792),B(128),C(266),D(95),E(0)

用户評論

ㄇㄒ加油!!!】評論

人事保證 →死亡消滅普通保證 → 死亡不消滅 (EX. 借錢的保證人)贈與契約 → 死亡不生效力

she780718】評論

(A)第756條之7(人事保證契約之消滅)  人事保證關係因左列事由而消滅:   一、保證之期間屆滿。   二、保證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三、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四、受僱人之僱傭關係消滅。(B)第512條(承攬契約之當然終止)  承攬之工作,以承攬人個人之技能為契約之要素者,如承攬人死亡,或非因其過失致不能完成其約定之工作時,其契約為終止。   工作已完成之部分,於定作人為有用者,定作人有受領及給付相當報酬之義務。(C)第415條(定期贈與當事人之死亡)  定期給付之贈與,因贈與人或受贈人之死亡,失其效力。但贈與人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D)查無此相關規定...(如有人知道哪條相關規定煩請提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