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有關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對其發生效力
(B)行政處分推定為有效
(C)違法行政處分未經撤銷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D)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8816
統計:A(96),B(2821),C(228),D(6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

用户評論

【用戶】楊奇霖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解析】B:學理上所謂的「公部門之意思表示受有效推定」這句話,重點不在「推定」二字,而是在「有效」二字!亦即處分一旦作成後,除非有「明顯重大瑕疵」,否則即為有效;換言之,行政處分之所以有效,不是受「推定」,而是其作成本身賦予其法效力!

【用戶】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看懂了,既然跟推定沒關係,存在的理由?

【用戶】SQT

【年級】

【評論內容】B 從"推定"下手,推定者,效果暫定,可舉證推翻之唯行處作成符合其"合法要件"後即生效

【用戶】106 Police 上榜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作成時就是有效了~並不會說是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