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相關規定,「委任升薦任考試及格者」取得下列何項任用資格?
(A)委任第五職等
(B)薦任第六職等
(C)薦任第七職等
(D)薦任第八職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4434
統計:A(34),B(542),C(15),D(9),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姿惠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15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1.雇員升委任考試及格者:委任第一職等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5條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左列規定:一、雇員升委任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二、委任升薦任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三、薦任升簡任考試及格者,取得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5條 (公務人員之任等)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