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ean Ye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甲成立殺人未遂罪,僅得減輕其刑→「僅得」,是原本犯意比最後結果來得更重,只是因為某種障礙或意外才沒達成,本就不值得原諒。有殺人動機,屬故意犯,所以「僅得」減輕。(D)甲成立殺人未遂罪,應減輕其刑→「應」,是原本犯意較輕,同樣因為因為某種障礙或意外才導致更重結果,其情尚可憫。沒殺人動機,屬過失犯,所以「應減輕」其刑。
【用戶】艾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子彈沒上膛,客觀上的確沒有危險但甲主觀上是要殺人的,如果乙倒楣一點,剛好甲拿到有上膛的手槍,乙就掛啦,所以還是有罪就像電影裡大亂鬥現場,槍都大家踢來搶去的壞人是隨手從地上拿一把要殺主角只是剛好衰小拿到沒上膛的,導致最後反被主角幹掉但主角如果不是主角,沒有了主角威能,一定就沒那麼好運,直接被射殺啦不能未遂判斷的關鍵點是:如果這事情發生一百遍,乙是不是每次都這麼好運?比如說,A以為鹽巴能毀容,拿了五公斤往B臉上潑再發生一百遍,不管A拿到哪一牌的鹽巴,B都不會毀容,這才算不能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