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龜龜】評論
以下法律行為何者是附停止條件:(A)甲於五月一日已通過考試取得駕照,乙不知,於五月三日見甲時,向甲表示:若甲取得駕照,即送甲一台二手轎車(B)我的兒子結婚時,您應即返還所借公寓(C)租約中約定,終止租約應早一個月通知(D)甲向乙批發運動服,約定月底結算貨款,有出售者算錢,未出售者退還~解析:Q.(A)甲於五月一日已通過考試取得駕照,乙不知,於五月三日見甲時,向甲表示:若甲取得駕照,即送甲一台二手轎車ANS :(A)因為乙不知道甲取得駕照,所以向甲表示,若取得駕照,則送甲一台二手駕車,但事實上甲已經考取了,但乙不知道而表示,屬於「既成條件」。~~補充說明:「既成條件」:這就是指條件早就已經成就,當事人間就算對其條件附...
【Catry】評論
1.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2.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張立俞】評論
C是意思通知,是一種準法律行為,定義為:表意人雖非直接意欲發生法律關係,但已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因之為表意行為,作為效果發生之預備。
【Diu】評論
於未來之停止解除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