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關於刑法第 122 條第 1 項之違背職務受賄罪,下列何者錯誤?
(A)本法對於行賄之人亦有處罰規定
(B)行賄之給付包含賄賂與不正利益
(C)本罪適用之行為主體包含仲裁人
(D)本罪之成立繫諸於是否果然有違背職務行為而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4583
統計:A(1112),B(158),C(1223),D(3104),E(0)

用户評論

【用戶】郭幼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B、C --刑法122條都有寫D錯的原因在於「要求」、「期約」

【用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122 條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第 123 條於未為公務員或仲裁人時,預以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於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者,以公務員或仲裁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論。

【用戶】derek80120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關於刑法第 122 條第 1 項之違背職務受賄罪:(A)本法對於行賄之人亦有處罰規定(B)行賄之給付包含賄賂與不正利益 (C)本罪適用之行為主體包含仲裁人(D)本罪之成立並非繫諸於是否果然有違背職務行為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