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下列何者為請領勞工退休金之第一順位遺屬?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配偶及子女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3889
統計:A(91),B(4),C(3),D(257),E(0)

用户評論

sagenitic】評論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請領退休金遺屬之順位)依前條規定請領退休金遺屬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前項遺屬同一順位有數人時,應共同具領,如有未具名之遺屬者,由具領之遺屬負責分配之;如有死亡或拋棄或因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由其餘遺屬請領之。但生前預立遺囑指定請領人者,從其遺囑。 勞工死亡後無第一項之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者,其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應歸入勞工退休基金。

Max】評論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六條 第一項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第二七條 第一項依前條規定請領退休金遺屬之順位如下:一  配偶及子女二  父母三  祖父母四  孫子女五  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