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明美在新成立的幼兒園擔任園長,發現幼兒園負責人並沒有在幼兒園活動室的空間,準備遊戲器材、教具等設備,不準備設置多元學習區域,請問明美該依以下什麼法規向園長說明,活動室設置多元學習區域的必要性?
(A)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B)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
(C)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D) 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8333
統計:A(11),B(2),C(0),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稚園建築及附屬設備標準 ,沙坑,設計

用户評論

Hui Yu Hsu】評論

(A)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 21 條》室內活動室之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幼兒身高尺寸,並採用適合幼兒人因工程,且可彈性提供幼兒集    中或分區活動之傢俱。二、設置可布置活動情境之設備器材、教具、活動牆面、公布欄、各種面    板等。三、室內照度均勻,學習活動區桌面照度至少三百五十勒克斯(lux) 以    上,黑板照度至少五百勒克斯(lux) 以上,並能有效避免太陽與燈    具之眩光,及桌面、黑(白)板面之反光。四、均能音量(leq) 大於六十分貝(dB)之室外噪音嚴重地區,應設置    隔音設施。樓板振動噪音、電扇、冷氣機、麥克風等擴音設備及其他    機械之噪音,應予有效控制。五、配置學習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