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超人】評論
第 32 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
【唐唐】評論
3 下列何種自治法規訂定後,須經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核定,始能生效?(A)委辦規則(B)自律規則(C)自治規則(D)未定有罰則之自治條例
【唐唐】評論
21 下列何者發布時,必須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核定? (A)縣轄市所訂自治條例 (B)縣轄市所訂委辦規則 (C)縣轄市民代表會所訂自律規則 (D)縣轄市所訂自治規則
【唐唐】評論
10 依地方制度法的規定,下列關於自治法規之敘述,何者錯誤? (A)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B)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應分別報經行政院及中央各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C)自治規則如係依法定職權訂定者,應分別函送上級政府核定後發布 (D)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逾一個月仍未核定委辦規則者,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