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0 條之 1 規定:「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取得 證書之現職人員,如繼續 任教而未中斷,得逕依原升等辦法送審,……」下列何者屬空格內文字?
(A)教授
(B)副教授
(C)講師、助教
(D)副教授、助理教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0287
統計:A(32),B(21),C(134),D(92),E(0)
用户評論
【林怡芬】評論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0-1條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取得講師、助教證書之現職人員,如繼續任教而未中斷,得逕升原升等辦法送審,不受大學法第二十九條之限制。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原依本條例聘任者,得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