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以駕駛計程車為業,因不慎於載客時輾斃行人,經法院判處 5 個月有期徒刑確定,並依刑法規定易服社會勞動,於 2014 年 2 月執行完畢。甲旋即失業,於友人介紹下,居中介紹竊車集團與二手車行之贓車買賣以維生,惟 2014 年 5 月即為警所獲。試問甲後犯之罪有無刑法第 2 條第 1 項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15 分)又是否構成累犯?(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4098
統計:A(89),B(268),C(5783),D(5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庭型態
用户評論
【用戶】Zhli Li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核心家庭的成員只有夫妻兩人及其未婚孩子
【用戶】鄒昕穎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折衷家庭︰又稱「三代家庭」, 由一對夫妻及其父母與未婚子女所組成。
【用戶】Green Che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1.大家庭----親族全聚居一起 包括三代以上和旁系親屬伯叔堂....等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家庭是純由婚姻關係組成的團體(X;家庭是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具有婚姻、血緣或收養關係的人所組成的親屬團體。非僅婚姻)(B)折衷家庭又稱核心家庭(X;核心家庭:兩代內同住;折衷家庭:三代同住;兩者不同)(C)家庭是社會組成的基本單位(O)(D)家庭的功能可由其他社會機構完全取代 (X;不可由其他機構完全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