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7.甲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於下列何種情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應以裁定駁回甲的起訴?
(A)依甲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
(B)同一事件已經繫屬於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C)甲未由律師代理
(D)該事件應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專屬管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0435
統計:A(22),B(58),C(6),D(2),E(0)
用户評論
【Kuan-Po Cho】評論
我是這樣記判決駁回=不可能生效的原因(不可能進訴訟體系)裁定駁回=待補正生效的原因(已受理、可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