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我國「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正取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採購法 第78條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四十日內完成審議,並將判斷以書面通知廠商及機關。必要時得延長四十日。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2. 2 依我國「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修改成為22.  依我國「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廠商提出申訴,應同時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機關應自收受申訴書副本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該管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