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i_huang】評論
D不行嗎?只要有關係到錢的問題應都可提複審吧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D
【Jen】評論
復審事件類別 (1)任用:包括任用、派任(用)、僱用、轉任、調任(指對公務人員權益有重大影響之調任)、升等、官等、職等等事項。 (2)俸給:包括俸給、薪級、加給、扣薪(降薪、罰薪)、待遇支給等事項。 (3)考績:包括考績(成)審定、考績(成)獎金、補辦考績、考列丁等、考績(成)等、註銷考績、考績晉敘等事項。 (4)退休:包括退休(金)、退職(金)、退休補償金、購買年資、退休年資等事項。 (5)資遣:資遣(費)等事項。 (6)撫卹:撫卹金事項。 (7)涉訟輔助:涉訟輔助(費)事項。 (8)公法財產請求:係指除上述(2)至(7)事件中涉及公法上財產之事項外,其他公法上財產事件而言。包括各項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