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憲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選舉資格中有包括選區戶籍登記時間的限制,亦即候選人戶籍必須登記在該選區4個月以上。請問:下列那一種選舉與上述規定的戶籍登記時間不同?
(A)總統、副總統
(B)臺北市市長
(C)屏東縣縣議員
(D)三星鄉鄉民代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1308
統計:A(7172),B(133),C(58),D(3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平等權、被選舉人年齡限制、選舉分配人數算法

用户評論

【用戶】Pin-chun W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總統、副總統之限制:須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用戶】Jessica Jess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11204086

【用戶】Nadia Ch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補充:若是問幾歲可加入參選?(A)總統、副總統 --40歲(B)臺北市市長 -- 30歲(C)屏東縣縣議員 --23歲(D)三星鄉鄉民代表--23歲整理如下:(感謝米花 摩友 的提供)一、  40歲:正、副總統二、  30歲:直轄市、縣市長三、  26歲:鄉鎮市長四、  23歲: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立委、村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