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原來都是莫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五十九條(駕車時故障未依規定處理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 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 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