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老闆甲在計程車上遺失皮包,內有新台幣 12 萬元,計程車司機乙乃送交警察局招領,甲在法定期間內認領,乙最多得請求甲給付多少元之報酬?
(A)乙不得向甲請求給付報酬
(B)乙得請求甲給付新台幣 3 萬 6 千元之報酬
(C)乙得請求甲給付新台幣 6 萬元之報酬
(D)乙得請求甲給付新台幣 1 萬 2 千元之報酬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25943
統計:A(217),B(154),C(17),D(1182),E(0)
用户評論
【用戶】蔡小蔡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805-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前條第二項之報酬:一、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供公眾往來之交通設備內,由其管理人(計程車司機)或受僱人拾得遺失物。二、拾得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或經查詢仍隱匿其拾得遺失物之事實。三、有受領權之人為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或有其他急迫情事者。
【用戶】Pr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跪求原因~
【用戶】Dais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前條第二項之報酬:(1) 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供公眾往來之交通設備內,由其管理人或受僱人拾得遺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