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甲乙為姐妹,丙丁為父子,丙娶甲後,其後丁欲與乙結婚。有關丁與乙婚姻之效力如何?
(A)無效
(B)有效
(C)得撤銷
(D)看父丙的意思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816
統計:A(609),B(1167),C(46),D(0),E(0)

用户評論

lorita.vivard】評論

丙甲結婚,題目沒說甲有收養丁,那麼丁跟乙結婚不違反民法的禁婚規定。若有收養,丁跟乙就是旁系(擬制)血親三親等,就不能結婚。 @@ 個人理解,有誤請指教,感謝。

Tiau Ui Po】評論

1. 把關係圖圖畫出來。2. 人不能跟自己的父母、岳父母、公婆結婚,這叫亂倫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