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在新流感威脅下,為了避免群聚感染,體溫檢測是相當重要程序之一,目前體溫測量方式通常使用耳溫測量裝置,請說明其基本原理。(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18953
統計:A(171),B(575),C(188),D(38),E(0)

用户評論

【用戶】Emily Shi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買賣是債權行為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解析:所謂的<物權行為者,是指以物權之得、喪、變更(變動)為其內容的法律行為。比方說:你因為與某人成立買賣契約(這是債權契約),所以,你依照約定而負有給付價金的義務,而他方則是負有給付你某物的義務,該你給付價金(移轉金錢財產)及他方給付你某物(移轉所有權),這兩項給付就是<物權行為。但前述<買賣契約,只是發生債之相對之債權/債務關係,所以稱之<負擔行為。此乃<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之分別喔!至於,對某物所為之<拋棄之意思表示、(不動產)抵押權的設定、所有權的移轉....這些會使物權得、喪、變更(變動)為其內容者是<物權行為。兩相對人意思表示成立之契約(如:買賣、租賃、贈與.....)是<債權(契約)行為。

【用戶】061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物權行為乃指能發生物權取得、喪失、變動效果之法律行為,屬於處分行為。 物權行為可以是單獨行為,如民法第七六四條所有權的拋棄;亦可以為契約,如民法第七六一條第一項規定「動產物權的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條文中所謂的讓與合意,就是指物權讓與合意(物權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