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55 下列何事項不得提起行政爭訟?(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台北市交通裁決所之裁決(B)現役軍官申請續服現役未獲核定(C)公務員請領退休金(D)學生退學處分心理學修改成為55 下列何事項不得提起行政爭訟?(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台北市交通裁決所之裁決(B)現役軍官申請續服現役未獲核定(C)公務員請領退休金(D)學生退學處分心理學(E)以上情況均可提行政爭訟
【用戶】國文都沒範圍,真是好樣的!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五等考試試題 - 行政法大意第 55 題:55 下列何事項不得提起行政爭訟?(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台北市交通裁決所之裁決(B)現役軍官申請續服現役未獲核定(C)公務員請領退休金(D)學生退學處分(E)以上情況均可提起行政爭訟請修正 (D)學生退學處分心理學 → (D)學生退學處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