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產婦甲女看見自己生下畸形嬰兒乙,傷心欲絕,尤其想到日後的種種問題,更覺艱辛無比。因此,甲於甫生產後,便忍痛地決定,要讓乙儘早離開人世,甲將此想法告訴先生丙,沒想到丙也正有相同念頭,所以兩人立即共同決意,由丙負責將乙溺死,然後甲對外謊稱,乙係喝奶噎死。問甲、丙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 甲、丙成立殺人罪之共同正犯
(B) 甲、丙成立母殺嬰兒罪之共同正犯
(C) 甲成立母殺嬰兒罪,丙成立殺人罪
(D) 甲成立母殺嬰兒罪,丙成立母殺嬰兒罪之幫助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1707
統計:A(4),B(3),C(3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甲為共謀共同正犯,以共同正犯論之,但有生母的減輕罪責身份,所以為生母殺嬰丙無減輕罪責身份,所以為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