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下列各項關於收入認列之敘述,何者錯誤?
(A)營利事業銷售廢料之收入,應列為收入或成本之減項
(B)營利事業繳納外銷品進口原料之稅捐後,成品於當年度外銷並收到退稅款者應自成本項下沖減
(C)營利事業因匯率調整而產生之帳面差額,應列入當年度兌換盈益
(D)股份有限公司將庫藏股票交易溢價作為資本公積時,免計入所得額課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9744
統計:A(5),B(17),C(92),D(25),E(0)

用户評論

Weis】評論

兌換盈益以實現者列為收益,僅因匯率調整產生之帳面差額免列為當年度收益。

林佩瑩】評論

<B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3條規定,營利事業繳納外銷品進口原料之稅捐,應以成本列帳,成品於當年度外銷並收到海關退稅款者應自成本項下沖減。如當年度未收到退稅款,應估列應收退稅款列為成本減項,其成品於次年度外銷者,不論是否收到海關退稅款,均應於該次年度就收到之退稅款或估列應收退稅款,列為成本減項。營利事業如未依照規定,將海關退還之稅捐,列為營業成本減項者,即違反所得稅法第 110條規定,將遭受補稅及處罰。

Ling Mei】評論

查§36§33§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