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Houng】評論
第五十九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三立前)第六十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四內監)
【style5168】評論
前三立 後四監
【劉吉祥】評論
預三立,決四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