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雅靜】評論
※英國並無成文憲法,教育行政制度主要依國會制定的法律來建構。依法律規定,中央對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有監督指揮權,但亦賦予地方相當程度的權力,是近於均權制的制度。近年來英國教育行政制度改變頻繁,但其均權精神大致上仍維持著。 綜觀英國教育行政制度,可歸納出如下的特徵: 1.教育行政採均權制。 2.教育行政與立法合一。 3.視導体系嚴密而且獨立。 4.重視研究發展及審議會。 5.學校設校管會而有較大的自主性。 6.透過補助委員會來補助學校。 7.教育行政層級只有二級。 8.教育資訊相當公開。 在教育行政權職方面,中央及地方各有其權限,中央通常負政策決定、基準的訂定、經費補助、及監督地方等事宜,而地方則負執行、管理、與用人等事項,...
【方寶】評論
但陳嘉楊書上說日本在二次戰前為中央集權,但在戰後受美國影響已成地方分權了!
【Nancy Jiunn】評論
中央集權:法國、日本、紐西蘭地方分權:美國、英國(地方走向中央)、德國、澳洲均權制:台灣.
【泓為勉強】評論
美德英地 台日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