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總統享有之特權?
(A)刑事豁免權
(B)言論免責權
(C)決定國家機密不予公開之權力
(D)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之拒絕證言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6282
統計:A(242),B(5827),C(291),D(867),E(0)

用户評論

楊文娟】評論

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一、總統之刑事豁免權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此係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在案。依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意旨,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是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就總統...

珍會聊天,快點練習!】評論

(B)言論免責權  → 立委

Diu】評論

總統有刑事豁免權 、決定國家機密不予公開之權力、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之拒絕證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