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7.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A)明知違背法令
(B)利用公務員身分
(C)要求或期約特定利益
(D)因而獲得利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8082
統計:A(60),B(71),C(166),D(81),E(0)

用户評論

【用戶】Lookingbruc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122 條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第 131 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兩條內容不一樣.

【用戶】王顗溱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者,是受賄違背職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