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何者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A)受主管機關委託辦理汽車檢驗業務之民間廠商
(B)私立學校解聘教師
(C)民航機之機長依民用航空法授權所為之緊急處置
(D)公立醫院醫師和病患之醫療糾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8768
統計:A(152),B(6),C(34),D(11),E(0)

用户評論

A___A】評論

C合法行使權力 自無國賠之可能

Damaris】評論

(A)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一項「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所以選項A的情形也將適用國家賠償法。(B)私立學校與教師之間為私法契約,故應以民事訴訟為救濟途徑。(C)民用航空法第45條「航空器在飛航中,機長為負責人,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置。」通說認為是讓機長可行使公權力的行為,實務上認為救濟途徑為一般民事訴訟。(D)醫病關係而生之糾紛,實務上是以民事訴訟救濟之。

Lynn必上榜!】評論

我在想C的緊急處置會不會是即時強制的一種,所以他的救濟途徑是補償而非國賠?除了這個之外我實在想不出來C不能選的理由....(雖然我選A)有錯麻煩請糾正

不太玩打氣】評論

我在想C的緊急處置會不會是即時強制的一種,所以他的救濟途徑是補償而非國賠?除了這個之外我實在想不出來C不能選的理由....(雖然我選A)有錯麻煩請糾正

韓國小番】評論

C應該也算是受法律委託行使公權力無誤,考這種就是專門考某某學者的見解,看看記住結論就好